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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时间:2018-12-14编辑:管理员来源:自然资源部点击:1246 返回前一页

        本规程明确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的总体原则与要求、遥感正射影像图制作及内业信息提取、土地权属调查、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专项调查、数据库建设、统计汇总、成果核查及数据库质量检查、统一时点更新、成果检查及资料归档等各环节的方法和技术路线。
        据介绍,与“二调”相比,“三调”在技术方法与手段、调查精度与质量控制、工作程序与组织模式等方面都进行了优化。
        一是国家统一制作优于1米分辨率的数字正射影像图,统一开展图斑比对工作,为地方直接提供底图数据和资料;
        二是“三调”采用城乡一体化调查技术路线,既有利于保持调查工作的整体性,也利于调查成果的管理应用;
        三是“三调”将采用基于“互联网+”的核查技术方法,各地在实地调查时可利用全国统一核查举证平台系统,拍摄带有定位、方向的实地照片,国家同时根据举证资料开展在线核查审核,确保成果质量;
        四是“三调”的调查比例尺由“二调”的1∶10000 提高到了1∶5000,调查精度有了较大提高。同时,为便于调查成果管理和应用,“三调”将线状地物全部以图斑化方式表达。
        《规程》要求,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基本调查单位。
        在土地分类上,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对部分地类进行了归并或细化。
        在调查精度上,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1 米分辨率覆盖全国的遥感影像资料,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0.2 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资料。
        在最小上图图斑面积上,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 200平方米;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 400平方米;其他地类实地面积 600平方米,荒漠地区可适当减低精度,但不应低于1500平方米。
        在数学基础上,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及“1985 国家高程基准”,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标注属性和建立系列单独图层等方式,进一步细化和扩充了图斑调查内容。一是增加了耕地种植属性及细化调查标注、种植园用地细化标注、草地标注、工业用地细化标注、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标注等内容;二是在国土调查数据库中建立了临时用地、批准未建设土地、城镇村等用地、光伏板区、推土区、拆除未尽区、自然保护区等单独图层,以满足自然资源和空间统一管理工作需要。

      附件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报批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