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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风电场)》(建标〔2011〕209号)

    时间:2012-03-01编辑:管理员来源:国土资源部点击:1084 返回前一页

        《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风电场)》(以下简称本建设用地指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的要求,根据原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07号),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
        在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调研分析了大量已建和在建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资料和实际用地情况,并结合工程设计要求、标准图册和实际施工情况,开展了新建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有关专题研究,制定了本建设用地指标。
        本建设用地指标共分六章和两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规定、风电机组及机组变电站用地指标、集电线路用地指标、升压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交通工程用地指标等;附录A为临时用地指标,附录B为计算实例。
        本建设用地指标在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内容覆盖风电场工程项目的主要建设用地,符合风电场工程项目的建设特点,在风电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核准工作时能够对建设用地的确定起到指导和控制作用。
        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本建设用地指标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资料函告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邮政编码:1008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输电监管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邮政编码:100031),并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政编码:100120),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附件1:《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风电场)》(建标〔2011〕20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