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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

    时间:2017-12-11编辑:管理员来源:国土资源部点击:473 返回前一页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7]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遵循。各级国土资源、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完善农村土地用途管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
      二、因地制宜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
      三、加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
      四、规范设施农用地类型。
      五、改进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
      六、鼓励土地复合利用。
      七、夯实基础工作。
      八、强化部门协同配合。

      附件1: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