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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落实“多规合一”加强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函〔2019〕72号】
时间:2019-05-17编辑:管理员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点击:497 返回前一页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多规合一”加强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
(黔府办函〔2019〕72号)
为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三大战略行动、建设三大国家级试验区,助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2020年底前落实“多规合一”加强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贯彻落实“多规合一”要求。
二、切实发挥规划统筹协调作用。
三、切实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
四、切实提高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修改效率。
五、切实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地。
六、切实加大脱贫攻坚支持力度。
七、切实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八、切实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
九、切实加强规划督察执法监管。
十、切实落实用地指标奖惩措施。
附件1: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落实“多规合一”加强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函〔2019〕7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