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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落实“多规合一”加强过渡期规划 管理工作的意见》要点解读

    时间:2019-05-29编辑:管理员来源: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点击:584 返回前一页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多规合一”加强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9〕72号,以下简称《意见》)于2019年5月17日印发,这对于我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三大战略行动、建设三大国家级试验区,助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多规合一”要求,加强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中央深改办第六次会议指出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有关安排,2020年底前要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实施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两规建设规模和用地布局不完全一致,融合尚存在冲突。二是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严重不足。三是建设用地存量盘活利用力度不够。四是规划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地方规划朝令夕改。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前过渡期的规划管理,贯彻落实多规合一要求,促进“两规”融合,出台《意见》十分必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从规划统筹与修改、用地规划保障、规划实施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十条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第一条)。明确要切实贯彻落实“多规合一”要求,坚持底线思维,落实新发展理念。至2020年底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过渡时期,确保“两规”实施衔接一致。

      (二)规划统筹与修改(第二至四条)。发挥规划统筹协调作用,落实规划管控目标。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成果运用。提高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修改效率,简化修改内容,缩减审批时间,减少省政府审批数量。

      (三)用地规划保障(第五至八条)。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前期服务,简化规划修改。加大脱贫攻坚支持力度,统筹协调解决指标不足,简化用地预审。切实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康养设施等项目建设。多措并举盘活存量,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

      (四)规划实施保障(第九、十条)。强化规划督察执法监管,严肃查处并追责问责。落实用地指标奖惩措施,实行增违挂钩联动安排。

      三、《意见》执行的具体要求

      (一)组织开展“两规”实施情况评估,解决实施中两规存在的冲突。对“两规”实施融合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存在问题,开展相应的修改工作。

      (二)规范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落实规划目标年管控。建设用地超规模的,要制定落实规划目标年建设用地规模的措施,通过实施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现状核实、水库水面按农用地归类等方式解决,将规划目标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上级分解的指标以内。县级规划规模不足的,市级可统筹调剂。市级未能统筹的,可将增存挂钩腾退出的建设用地规模、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作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用于建设用地报批和规划修改。规划调整、修改必须是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成果纳入贵州省自然资源云一张图中,并及时报备。

      (三)改进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修改内容和流程,提高修改效率。采取替换条文、规划图纸和附注说明的方式修订,简化修改内容。变串联工作流程为并联工作流程,缩减审批时间。将除省直管县外原由省政府审批的县城总体规划交还所在市(州)政府审批,减少省级审批数量。

      (四)突出重点,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和脱贫攻坚项目落地。对脱贫攻坚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项目,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补短板、强基础、稳投资”等重点项目,省级以上能源、交通、水利项目,提前介入,精心指导,做好用地服务。贫困地区、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建设确需修改规划及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简化报批程序。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报国务院批准用地重大工程项目用地,深度贫困县(含锦屏县、罗甸县)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项目,所在地突破建设用地总规模的,直接由省级统筹解决。

      (五)助推乡村振兴,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优化提升 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允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少量(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康养设施等项目建设。

      (六)多措并举,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按照“严控总量、限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加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监管,加大清理处置力度。用好用足用活增存挂钩、增减挂钩、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等政策措施,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根据2017年国家发布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将水库水面按农用地归类,增减挂钩拆旧区已完成复垦复绿的,要认真核查、及时验收、系统报备并在当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进行变更,据实反映土地利用现状,降低建设用地总规模。

      (七)加强规划执法监管,落实用地奖征措施。加大规划督察和执法力度,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全面开展清理排查和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督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追责问责。用好“五步工作法”,加强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规划实施、低效用地、违法用地挂钩联动安排,切实落实用地指标奖惩措施。

      附件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多规合一”加强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函〔2019〕7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