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 (自然资规[2018J 1 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18J 49 号),为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积极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切实盘活存量土地,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将实施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